当前位置:漳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 -> 党建文明 -> 党纪法规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来源:漳州交通集团      时间:2020-10-27     点击率:     字体显示: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提出过程:1949年9月,具有临时宪法地位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庄严宣告,新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从此建立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2014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新形势下,我们要毫不动摇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

基本内涵: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内容:一是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是支持和保证人民实现当家作主。二是必须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三是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发展人民民主必须坚持依法治国、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四是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国家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的基本原则;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意义作用:在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深刻总结近代以后中国政治生活惨痛教训得出的基本结论,是中国社会100多年激越变革、激荡发展的历史结果,是中国人民翻身作主、掌握自己命运的必然选择。

实践要求: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加强重要领域立法,确保国家发展、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坚持问题导向,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可操作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体制和程序。加强和改进法律实施工作: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不断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加强党纪监督、行政监察、审计监督、司法监督和国家机关内部各种形式的纪律监督;拓宽人民监督权力的渠道;健全申诉控告检举机制。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把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作为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内容,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认真改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增强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政治责任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健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本级人大代表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

——摘编自《新时代党员干部学习关键词(2020版)》,党建读物出版社2020年2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