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漳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 -> 企业动态 -> 公示公告
漳州通裕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关于芗城区延安北路81号1号楼D08车库招租比选公告
来源:漳州交通集团      时间:2023-04-17     点击率:     字体显示:

  漳州通裕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为漳州市属国有企业-漳州交通集团发展有限公司的全资下属子公司。为更好做好国有资产运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拟由漳州通裕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作为招租人,组织公开招租,以高价中选方式确定

芗城区延安北路81号1号楼D08车库承租人。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物(标的物以现状为准):

项目名称用途租金底价(元/月)建筑面积租赁期
芗城区延安北路81号1号楼D08车库车库205元/月约22.78平方米24个月

二、比选申请人:法人/个人

三、资格审查要求:

1、个人:

①以自然人身份参加比选的(须自然人本人参与比选),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名摁手印(手印摁在本人签名之处,身份证原件备查);

②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比选人比选当日现场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记录为准]。

2、法人: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比选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④比选申请人没有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以比选人比选当日现场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记录为准]。

3、提供信誉承诺函,并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4、提供业态承诺函,并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5、提供报价承诺函,并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6、按比选文件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并提供银行回单复印件;

7、按比选申请书格式的要求进行编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得分割经营,不得转租。

注:比选申请人提供以上文件或复印件应是有效、清晰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自然人签字并摁手印)。提交以上证明文件中如为复印件,应携带有效、清晰的原件在需要时备查。

四、比选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二次竞价,以最终有效报价最高者为中选人的竞价方式。现场公开比选申请人首次报价(首次报价以《报价承诺函》的大写报价为准)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比选申请人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不得低于首次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以最终有效报价最高者为中选人。比选申请人的报价(含首次报价)不得低于租金底价,低于租金底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比选申请人的报价须按10元为基数的倍数增加,如205+10X(X为1倍、2倍、3倍......)

五、租金的计算及支付方式:

1、租金以最终报价为准。秉承先交租后使用的原则,租金半年为一期,中选人须按时足额缴纳租金。

2、水费、电费:中选人自行承担因租赁使用租赁项目产生的水费、电费等其他费用。自租赁项目交接验收之日起,水费、电费及入户安装由中选人承担。

3、租赁期间因城市建设、政府行为、不可抗力或比选人管理需要对租赁项目进行改建、扩建或重建,而收回租赁项目的,中选人应在比选人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将所租赁的项目及设施移交比选人,比选人对中选人不做任何损失补偿或赔偿,但中选人如预交剩余期限内租金部分及履约保证金可在确定无违约情况下予以无息退还。

六、报名时间及领取比选文件时间、地点:

1、报名及领取比选文件时间: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及领取比选文件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万达写字楼A座2509号

七、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时间:2023年4月24日下午15:3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间:2023年4月24日下午15:00至15:30。逾期递交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不予接收。

3、比选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万达写字楼A座2509号会议室。

八、比选保证金:

1、比选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

2、提交方式:比选申请人须于2023年4月23日下午17:30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将比选保证金以转账方式汇达并于银行回执单上注明“芗城区延安北路81号1号楼D08车库”。若比选申请人为法人的,比选保证金应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

账户:漳州通裕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账号:356008660018010082536;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

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将不得参与比选。

3、比选保证金的退还:

未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于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未中选人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持保证金收据、身份证复印件及银行卡复印件并签字摁手印)办理退还手续,比选人无息退还未中选人比选保证金(因投诉或质疑可能造成重新评审的,在投诉或质疑处理完后无息退还并告知比选申请人推迟退还比选保证金的原因)。比选时间截止后比选申请人撤销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人不予退还比选保证金。

九、履约保证金:

一旦中选,中选人所缴纳的比选保证金将在签订合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十、招租公告:

本次比选公告将在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gzw.zhangzhou.gov.cn/)及漳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并予以公告,公告截止时间2023年4月23日下午17:30前

十一、联系方式:

比选人:漳州通裕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万达写字楼A座2509号

联系人:小罗

联系电话:0596-2123005


  

  比选人:漳州通裕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7日